董新发
2013-10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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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新发,男,汉族,1951年11月出生,四川仪陇人。中共党员。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。曾任沈阳军区沈阳军事法院副院长,沈阳军区司法办公室主任。现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通化军分区政治部主任,大校军衔。中国法学会军事法学会理事。先后独自承办和参与了军地涉法重大刑事案件18件,民事案件61起,经济案件183起,为部队挽回、避免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;还先后承办了50多起基层官兵及家庭发生的重大涉法案件,有力地维护了部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,捍卫了法律的尊严,赢得了军内外的广泛赞誉。积极地参与地方、部队的综合治理,热情宣传社会主义法制。几年来,为部队培训了4万多名法律骨干和一批尖子人才。已发表学术论文16篇,主持编写并出版了《军官涉法实用手册》等6部法律著作。曾两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、先进工作者,还荣立三等功两次、工等功一次。1995年12月荣获首届“全国十佳律师”称号,被《中国律师》等报刊杂志誉为“军中律师第一人”,中央电视台《东方之子》节目对其进行了人物专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