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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协委员邸瑛琪:被告人出庭不应穿囚服
2014-03-04 查看次数:

来源:南方都市报   

  “在判决生效之前,法庭上的被告人只是嫌疑人,不是罪人,不应穿囚服、戴手铐脚镣,”昨日,全国政协委员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邸瑛琪表示,诸如此类有罪化的符号应该在法庭上去除。他介绍说,目前河南省新郑市法院已经开始实施这一做法,且被告人不戴手铐脚镣,就坐在律师身旁。

  这一形式会否对庭审人员的安全造成隐患?他表示完全可以从技术层面上解决。他赞同这一做法,并认为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。

   发布时间:2014-03-04 作者:陈宇